表演艺术学院党总支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15-05-31 14:33:00 点击量:
(一)坚持明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党内的重大问题都应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。党总支成员要明确分工,各负其责,互相配合,协调工作。书记要当好班长,各位成员要坚决执行党总支委员会的决定。如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,但在决定未改变之前,要无条件执行。
(二)密切联系群众制度。经常了解和听取党内群众对党员、党员干部和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不断改进工作。
(三)会议制度。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,或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,主要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贯彻落实措施;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,研究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,提出工作意见,对党内问题做出决议。
(四)双重组织生活制度。党总支的委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,每学期要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交流思想,沟通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统一认识,增强团结,促进工作。
(五)党课制度。每学期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党课,针对党员思想实际进行多方面教育。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。
(六)工作报告制度。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学期或每学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,听取党员意见,接受党内监督,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。